北京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培训报名须知
北京市律师协会自2005年8月22日开始承接实习律师管理工作,经过前期筹备,实习律师培训工作已准备就绪,培训报名工作自2006年5月16日正式开始,请各所实习人员及时报名参加。具体通知如下:
一、简要介绍
实习律师培训由北京市律师协会负责组织安排,北京市政法职业学院培训中心协助进行培训管理工作。每期培训为五个整天(不住宿),最终通过培训考核方可取得结业证书。培训老师以业内资深律师为主、培训课程以职业道德和执业技能为主,对今后的正式执业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须为2005年8月22日以后于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办理实习律师备案手续并取得《实习律师证》的人员,原在北京市司法局备案实习人员不在北京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培训范围之内。
2、报名人员须在本人实习证有效期内报名参加培训,超过有效期不得参加培训,需重新进行实习。
三、报名办法
报名申请全部在北京市律师协会网站进行(协会将在网站主页面给予提示),报名人员按照要求填写内容即可完成报名。
四、注意事项
1、实习律师(包括:专职及兼职)在实习期必须完成北京市律师协会规定的实习律师培训,并经考核取得结业证书,否则不得申领律师执业证。
2、实习律师培训结业证书由北京市律师协会及政法职业学院共同颁发,有效期为1年,过期作废。
3、实习律师可根据本人实习期限自由选择任意一期实习律师培训班,在本人实习证有效期内完成培训即可。
4、网上报名获得培训资格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擅自改期,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假。
5、实习律师培训将采用全年“滚动方式”进行,每期培训人员约为300人。
6、每一期实习律师培训报名额满为止,未能参加者请静候参加下一期培训。
7、报名系统将自动对不符合要求及超过预定人数的报名人员给予“文字提示”,请报名人员注意查看。
8、每一期实习律师报名工作结束,将在北京市律师协会网站公布该期获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培训开始时间及培训地点将同时公布,请报名人员务必及时查看。
9、培训人员需缴纳培训费用,每期培训费用为500元(含教材及餐费),由培训学校收取并开据发票。
10、培训人员培训期间须服从协会及学校的管理,并按规定完成全部培训课程,缺课2次以上,不得参加结业考试。
网上报名指导:盛世彩虹公司
联系电话:51281180
协会联系人:李煜泽
联系电话:58575562
课程名称:
报名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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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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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期实习律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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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期实习律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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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期实习律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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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期期实习律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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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期实习律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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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期实习律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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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期实习律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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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期实习律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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